報載3 月21 日上午10 點剛過,銀行才開始營業沒多久,有位70 歲男子衝到銀行櫃檯,手持美工刀,大喊「有沒有錢」。結果保全人員立即上前制止,將他驅離銀行。
其間行員已趁隙通報警方,並詳細描述該名男子特徵。20 分鐘後,警方即在銀行附近不到50 公尺處找到他。警方沒收美工刀後問他:「你剛剛去銀行做什麼?」這名男子坦承不諱,說是因為沒錢吃飯,才出此下策。警方將這名男子帶到派出所後,他一連吃了兩個便當,後來警方將他依強盜罪送辦。
這件有點荒誕的銀行搶案,發生在台北市區大稻埕附近。沒有錢、餓肚子,不是偏鄉或部落才會發生,其實都會區更常見,因為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更多。為了沒錢吃飯、故意去搶超商的案例,過去也常有所聞,因為被收押或判刑入獄,至少還有三餐可吃!
聖經記載耶穌曾有一段很特別的教導,祂說:「當末日審判的時候,祂要將萬民分成兩群,一群像綿羊站在右邊,一群像山羊站在左邊。」祂要向那右邊的說:「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;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,渴了,你們給我喝…。」他們就回答說:「主啊,我們什麼時候見祢餓了,給祢吃;渴了,給祢喝?…」審判的主要回答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微小的人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」
審判的主又要向那左邊的說:「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!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 因為我餓了,你們沒有給我吃,渴了,你們沒有給我喝…。」他們也要回答說:「主啊,我們甚麼時候見祢餓了,或渴了?…」審判的主也要回答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微小的人身上,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。」
我們為這位因沒飯吃而持美工刀搶銀行的70 歲男子感到遺憾。他也許有段時間不需再為三餐煩惱,但失去自由的痛苦會不會更難忍受?然而,我們也為認識這個男子,知道他困窘卻沒幫助他的人感到遺憾。當審判的日子,他們要如何面對審判主所問的:「我餓了,你們沒有給我吃,渴了,你們沒有給我喝…。」
1919 食物銀行自2010 年成立以來, 已服務75,886 戶次,發出335,271 份食物包。另外我們還有實體食物銀行、惜食計畫的服務。但面對這件銀行搶案,顯然我們做得還不夠,還需更加努力,才能真正「做在微小的人身上」。
一起做在微小的人身上:餓了,給他吃;渴了,給他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