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的,本會將開立可抵扣所得稅額的正式收據給您。
為省去您每月收據保存、寄發遺失等問題,建議您可選擇年度收據,年度收據將於每年三月寄送。
如您的收據資料須修改、更正,請在收據上註明要修改的內容,並將正本收據寄回 23444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1號20樓「標竿教育基金會」捐款服務組收。
若收據未收到或遺失需補發,請來電洽詢 (02) 8660-9995 分機114 捐款服務組,我們將為您補印收據並郵寄給您。
不適用。自民國98年1月1日起,公司或團體組織對非營利單位的捐贈,除取得捐贈收據外,需在隔年1月底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列單申報,並在2月10日前填發免扣繳憑單給受贈團體。